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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嘱缘何将财产赠给“宠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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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09:4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丧偶多年的老人在去世后,将过半财产分给了自己生前的保姆,还分出10%的财产给自己养的宠物“小豆狗”,交由自己的妹妹代为保管,却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一双儿女。(《扬子晚报》4月17日)
  百善孝为先,一个""字贯穿古今,中国自古"善事父母为孝",就有奉养父母、孝亲敬长、以孝治家的传统,如今看到这则新闻,顿感浑身不很自在:一双儿女竟然不如自己的宠物狗懂感情,令人情以何堪?“孝”字被残酷的现实击倒,这是社会的悲哀,传统的伦理道德被物欲腐蚀得如此冷漠
  据报道,老人在遗嘱中留言:“他俩都没有尽孝道,我也没享受在他们成年后应得的尊严和孝顺,财产他们没有份额。”可见老人生前需要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精神的陪伴。很多人应记得央视公益广告《妈妈,洗脚》,广告画面温暖、亲情,孝道让人感动。孝顺老人不是物质给予,其实老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和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关心。有媒体通过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发现,现在的老年人物质生活相对富足,但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比较空虚,渴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老年生活要宽裕,更要舒心。这是不少老人的愿望。有55%的老年人与老伴单独生活,这些空巢老人很少出门,与子女的联系也多依赖电话。由此可见,新闻中老人的儿女估计很少回家关心、看望老人,是属于人情味很淡那种人,于是老人临终将财产赠给狗也就找到了合理的诠释:人不如狗有情有意。
  古有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作为拥有几千年传统道德的国家,尊老已深入人们浅意识中。但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独守空巢的老人一旦配偶去世,就进入鳏寡期。空巢期与鳏寡期,老年人生活中容易发生困难。孝顺作为重要的中国家庭美德,不应因子女生存艰辛而弃如敝屣。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一首《常回家看看》唱进了众多老年人的心坎里,然而不少儿女只注重对父母物质生活的照顾。子女关心老人有时显得力不从心,这种情况在独生子女家庭更为突出。虽然给老人赡养费,聘请保姆照顾老人也是一种孝心,但是金钱与保姆毕竟代替不了亲情。
  人不如狗有情,这是一个教训,值得一些不懂孝道、没有孝道的人去反思:究竟是什么导致一些人不能很好传承“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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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4-18 10:32:39 | 只看该作者
人类该回炉了~~~~~~
自由摄影人 1866031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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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4-19 09:34:34 | 只看该作者
谁把钱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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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4-22 15:32:37 | 只看该作者
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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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4-23 08:14:18 | 只看该作者
肖童 发表于 2013-4-22 15:32
值得反思

嗯哪  有那不孝儿女   还不如前给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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