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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子发生争吵,为泄愤,竟然到岳父家盗窃财物。日前,经福建省福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雷祖瑞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016年10月1日,雷祖瑞与其妻子兰某因琐事争吵后非常生气,便想对妻子家进行报复。当天晚上8点,雷祖瑞乘坐出租车到其岳父兰某某房屋附近。一直等到凌晨,趁夜深无人,他撬开二楼后间的窗户进入房间,把屋内的保险箱搬走,到室外后将保险箱砸开,盗走各类黄金首饰20余件。2016年10月2日至同月15日间,雷祖瑞先后将偷来的财物进行变卖,销赃得款共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祖瑞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另外,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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