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1日,我区举行3·15消费者维权新闻发布会,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区消费领域投诉举报基本情况,并就预付式消费、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预付式消费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是消费投诉处理的难点。在处理的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一手托两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参与”,一方面协调消费者,变退款诉求为适当延长消费期限,缓解企业退费压力;另一方面,变堵为疏,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摆脱发展困境,督促企业履行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成功化解多起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化解群体性投诉典型案例被国家、省、市局宣传推广。为从源头上加强对预付式消费失联行为的预防和管控,区市场监管局将创新预付式消费治理模式,探索推行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信息公示制度,对全区发放预付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督导商户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租赁期限,推行个体经营服务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降低消费者预付卡资金风险。同时,加大曝光力度,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督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为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促使消费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目前,我区已在大型商场超市、社区等场所布设了13处消费维权服务站。在金田小商品批发市场、宝宇商城、威海国际建材城、利群超市、大润发超市5个商超,安排干部进驻,现场处理消费纠纷,缩短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时间。今年,还将增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0处,并与威海消费维权服务站智慧微平台联接,推行网上维权;落实维权服务站第一责任人义务,指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维权站创建实效进行评估,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运行效能;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性运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局面。 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我区设立了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目前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24起消费投诉事项。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聘请律师帮助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与法院联合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消费领域的诉讼事项,事前进行行政调解,减少诉讼事项发生。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既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2020年,我区有283家企业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培育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1家,推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家。下步,将围绕提升消费领域社会共治水平,选取典型、特色、核心商业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逐步实现放心消费全域覆盖。一是以天福批发市场、七里汤农贸市场为重点,建设放心消费市场,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以文登区商业步行街为重点,打造放心消费街区,使之成为商家诚信经营、行政监管到位、群众消费满意的街区。三是以缤纷尚街商业区为重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业区,进一步推动商圈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氛围。 今年,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围绕这一主题,区市场监管局将以“一降三保”为抓手,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创新维权机制和方法,精准发力,多措并举,致力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一降”就是要着力降低群众投诉举报量。重点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对市场监管各类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采取专项整治等有效措施提前介入,消除隐患;及时曝光商家违法或失信行为,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将消费纠纷化解在一线,实现有效分流。“三保”就是保持投诉举报按期办结率、过程满意率、结果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考核办法,促进全系统依法高效办理投诉举报咨询事项。要改变工作作风,认真用心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避免因不满处理结果而重复投诉。对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工作敷衍推诿、重大敏感事项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纪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