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婉琳 曲蕾)我区早就实施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划定禁放区域。不过仍有市民心存侥幸,在禁放区私自燃放。日前,我区执法人员就查获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2月26日晚,区公安分局珠海路派出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区龙山路广建石油加油站北路东,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场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在确定违规事实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做出了行政处罚2000元、限时对违规燃放区域进行清理的处罚决定,同时报送区信用中心对涉事人员其进行个人信用扣分惩戒。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隋春鹏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春节过后也禁止燃烧冥币纸钱等类似行为,文登综合执法局将流动巡查,严格布控,严格实施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自2020年开始,我区重新划定的禁放区域扩大至文登城区各街道、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 省道202(福海路)以西区域,这些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范围(包括所有镇街)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