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市民朋友们: 为积极贯彻落实《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元宵节到来之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公园、道路及其两侧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抛撒冥纸,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广大市民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进行劝阻,并及时向区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对劝阻仍不改正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予以行政处罚,对抛撒冥纸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在燃放完毕后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广大公民要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冥纸冥币各项规定。发现违法违规焚烧冥纸冥币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8451120) 特此通告。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