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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靖边县委宣传部获悉,2021年1月28日凌晨,靖边县环亚酒店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2月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靖边县委宣传部获悉,2021年1月28日凌晨,靖边县环亚酒店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经初步调查,死者为杨某某(女性),系靖边县“汇美春天”商场个体经营者;报案人邱某某(男性),系靖边县人民法院公职人员。 据靖边县公安局内部警讯通报:2021年1月27日下午19时许,杨某某与其朋友贾某等六人在靖边县老年活动广场东侧“东来顺茶馆私房菜”聚餐,一直持续到当晚22时许。饭后,杨某某同贾某、李某、王某乘车来到靖边县长庆路“MUSE酒吧”附近,杨某某与邱某某联系并用微信给邱某某发送了位置。邱某某驾车将杨某某接上后,二人到靖边县环亚大酒店906房间登记入住。2021年1月28日凌晨5时许,邱某某发现杨某某呕吐并伴随身体不适,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靖边县中医院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急诊大夫对杨某某进行施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靖边县公安机关迅速展开案件调查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靖边县人民法院党组对邱某某已作出暂时停职的决定,责令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县级各相关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状态,将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事实。 来源:华商报 新闻推荐: 1月17日晚起,一则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河南信阳市商城县一名女商人胡某某,实名举报商城县鲇鱼山乡司法所公职人员姚某某,称其隐瞒已婚事实,与自己同居,并骗取自己财产20余万元。1月18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商城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上周已收到此信访件,已于上周介入调查。 胡某某的举报信 举报人胡某某称,自己在当地独自经营店铺生意。2020年9月8日,因其租赁店铺与房东产生合同纠纷,姚某某代表房东从中协调房租相关工作,帮助胡某某解决了合同纠纷问题,两人因此相识。在此期间,姚某某除了了解胡某某的工作之外,还了解了她的个人情况以及婚姻状况。后来姚某某向胡某某表达出了自己的欣赏之情,并且对她展开了追求,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说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都可交给他处理。姚某某表示,自己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现已离婚。期间胡某某多次问姚某某要他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姚某某均以搬家找不到为由推脱。 因在处理纠纷期间,胡某某很认可某某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此后姚某某多次邀约胡某某出去散步。2020年10月3日,姚某某与胡某某一起前往洛阳龙门石窟、登封少林寺旅游,期间发生关系,同时确立恋爱关系。旅游归来后,姚某某主动要求前往胡某某家居住,两人开始同居,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此期间,胡某某多次在经济上对姚某某提供帮助:多次向姚某某提供现金、微信转账、购买衣服鞋子,并于2020年12月11日给姚某某指定银行账户汇款20万元。 胡某某和姚某某 部分聊天记录 部分转账记录 同居期间,姚某某经常以出差和自己父亲身体不适为由离开,2021年1月2日,胡某某偶然间看到姚某某与微信名为王某的聊天记录,胡某某才知道王某是他合法登记的妻子,他并没有离婚,且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每次以各种理由离开实则是回到自己的家里与王某生活在一起。 2021年1月3日,胡某某前往姚某某和王某家中确认两人关系,王某同样对姚某某与胡某某同居一事不知情,并称自己被姚某某欺骗,同时长期受到家暴。 1月8日,胡某某向当地纪委实名举报:“我认为,姚某某向我隐瞒已婚事实,使我陷入错误认识,与其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并骗取我的大量财物,给我在精神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财产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姚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和诈骗罪,作风不良,严重违反公职人员的纪律规定,以上情况,请纪检委调查处理,给其惩戒。” 1月18日下午16:10分,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商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已于上周前来信访,纪委已于上周介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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