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于向前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对烧地堰行为处罚等,与市民进行交流,并现场回答市民的咨询。 去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妥善应对各类险情和自然灾害,稳住全区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全区连续6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应急管理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020年6月,我区着手组建区森林消防中队,重新组建的区森林消防中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执勤人员能够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去年,我区先后投入资金400余万元购置森林消防水车、机动消防泵、背负式串联水泵、消防水带、风力灭火机、油锯、灭火水枪等,并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森林消防中队人员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有市民咨询,烧地堰把山上林地给烧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于向前介绍,《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针对市民咨询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问题,于向前介绍,我区现设有26个避难场所,分室外和室内两种。室外避难场所,主要是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设置为应急避难场所,比如文登学公园、体育场、市中广场、城区中小学校操场等,并设置了相应的标识标志。室内避难场所主要是利用我区现有的宾馆、酒店,主要用于安置受灾转移安置人员,如富丽华大酒店、喜庆大厦、劳动大厦等。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所以请广大市民平时要注意保护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标志标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