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5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教导员陈传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乔学强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举措、柳林桥头信号灯安装、商家用反光筒占用道路两侧停车位等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回答市民的提问。
创城以来,为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各街道、公安交警及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文明城市测评要求,充分摸排群众停车需求,全面治理乱停乱放顽疾,在城市道路和城区公共区域施划了大量停车位,既确保了不因停车乱问题而扣分,又规范了静态停车秩序、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
针对有市民提出的取消昆嵛大厦东区门市房门前划的停车位的问题,上线嘉宾解释,昆嵛大厦北门东侧位置,是商业密集区,停车需求紧张,没有施划临时停车位之前,车辆停放的杂乱无章、横七竖八,造成该路段通行不畅、秩序混乱及交通堵塞。目前,此处停车位是根据市民需求和停车习惯施划的公共设施,但由于老城区街道先天条件差,为尽量压缩横向距离,确保车辆能够双向通行,极个别门市门前停车位可能会比较靠近店铺,停车位的施划虽然占用了临街门市门前的一点空间,但是带来的是停车秩序的大幅改善。车位施划方案确实是在停车资源和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出台的最优方案,既方便了业主、顾客及周边群众停车,又实现了停车规范和交通顺畅,因此,暂不予取消门市前的停车位。
有市民反映,道路两侧施划的停车位经常被商家放上反光筒、杂物等,该行为是否违法?上线嘉宾解释,这种行为是违反交通法的。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8条及第75条的规定,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交通标志,限定停车时间。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因此,对商家摆放反光锥杂物等形式占用道路两侧停车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的罚款。(纪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