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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4年7个月4天后,昨日(11月18日),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提前出狱。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暴力催债人;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山东高院作出改判,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于欢最终获刑5年。 ▲此前于欢受审。图据微博 2020年11月18日,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决定对于欢减去余刑释放。于欢母亲苏银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日上午11时许,于欢获释后回到家中。 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受访人供图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李彬彬 山东"辱母杀人案"时间轴此前报道: 2016年4月13日 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2016年4月14日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 2017年2月17日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5月27日 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 “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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