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青珂 通讯员 张雪男 王洪荣)6月30日,区人民法院执前和解中心创新诉讼服务方式,搭建“室外调解室”,为没有电子健康通行码的当事人提供室外调解服务,并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八年的经济纠纷。
张某与谭某多年前就是经商好友,但因2013年一场突发变故,张某欠谭某货款一直未能偿还。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3月经区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给付原告谭某货款一万余元。今年6月22日,他们如约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没有“电子健康通行码”不能出入公共场所,虽然事前两位调解员多次向两位当事人强调,需要有“电子健康通行码”才能入院调解,但张某因为年纪较大没有智能手机,无法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而无法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为尽最大努力调解这起经济纠纷,执前和解中心两位调解员决定,把办公场所搬到诉讼服务大厅之外——一张简单小桌,几个简易板凳,两个调解员和两个当事人,互相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室外调解室。
由于条件有限,从下午2点到4点,调解员顶着炎炎烈日,或与当事人单方交流,或与当事人双方协商,摆事摆理摆实际,讲法讲情讲现实。
经过两个小时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由原来不可调和的状态逐渐走入调解程序,最终达成初步意向。之后,调解员多次电话跟进交流。6月30日,双方当事人应约再次来到文登法院,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就细节问题再次调解协商确定后,张某与谭某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