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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停靠在文登籍渔港,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违规出海作业,非文登籍渔船不得在我区港口停靠休渔。 二、未按规定在文登籍渔港停靠、擅自转移停泊地点、违规捕捞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渔船不得进入他国海域和周边国家存在争议的敏感海域,不得暴力抗法,违者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违规禁用渔具,严禁在休渔期间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储藏违规渔船渔获。 五、严禁套号、假号、未年审(检)等“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没收处置。 六、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征信“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七、所有渔港伏休期间不得为渔船提供加油、加水、加冰或卸载渔获等服务,一经查处,高限处罚。 八、所有渔船要加强安全值班,做好防火、防汛、防风暴潮等工作。 24小时举报电话:0631-8801936、8785110。 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威海海警局文登工作站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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