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区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刘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后,立即组织相关当事人召开释法说理座谈会,邀请律师及相关当事人参与,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详细分析案件事实、说透法理、说通情理,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理解与信任,化解了该案的信访风险,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将释法说理、律师参与、检调对接这三种方式运用到多元矛盾化解工作中,成功化解7件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宝一:释法说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区检察院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作为办理各类案件的必经程序,案件承办人根据案情、当事人诉求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存在风险,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召开释法说理座谈会,做好涉案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产生,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
法宝二 :律师参与
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协调对接,制定了《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律师服务室,确定每周四为“律师接待日”,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提出申诉。今年以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3件,认罪认罚18件。
法宝三:检调对接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需要,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刑事和解案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部分,检察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孙丽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