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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起因】 2020年4月初,葛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报案人甲某称其遭遇网上诈骗,他和十多名老乡被本地一则网上招工信息所吸引,结伴自千里之外的江西赶来应聘,在与发布招聘信息的乙某联系商谈合作事宜时,乙某不承认曾经发布过网上招聘信息。甲某等人滞留文登多日,携带生活费已经耗尽,无奈之下甲某等人选择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帮助解决。 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向所长汇报了相关情况,所长在分析报案人讲述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达不到刑事或治安案件立案标准。但因报警人人数较多且为外省来文人员,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治安案件,尤其现在处于抗击新冠疫情关键时刻,防疫情和保稳定是头等大事,派出所所长马上向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汇报了有关情况,建议启动警调对接机制,由派出所会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处该纠纷。 【调解过程】 2020年4月5日,葛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调解片长林乐模到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调解。林乐模在听取了民警的相关情况说明后,决定先与甲某等人进行面谈,详细了解甲某等人来文登务工的全过程。 此时甲某等人因来文多日,找工作毫无头绪,食宿开销都难以为继,情绪十分激动,不断要求政府必须管他们的事,让乙某赔偿他们十几人每人来回路费及相关损失约一万元,否则甲某就砍断自己的胳膊,将事闹大。 林乐模耐心安抚甲某等人情绪,告诉他们吵闹于事无补,处理问题也不能单听一面之词,他要找乙某了解情况后才能答复。 随后林乐模商请由派出所找来乙某,林乐模单独与其详谈,将甲某等人的诉求转达给乙某,但乙某不承认自己在网上发布过招聘信息,也不支付甲某等人任何赔偿。 林乐模和派出所副所长经过商议,一致认为甲、乙双方现在都在派出所里,矛盾态势可控,可以召集他们双方见一面,争一争吵一吵反而更有可能发现纠纷解决的突破口,于是决定召集双方坐下来面谈。 坐下来以后,双方就乙某是否在网上发布过招聘信息一事争得面红耳赤。 见此情况,林乐模和派出所副所长决定分头做工作,由派出所副所长负责安抚甲某等人,林乐模单独与乙某深入接触。通过聊天拉呱,林乐模得知乙某承包了圣经山部分山段的“疫木”砍伐工程,林乐模马上转变思路,询问乙某是否需要伐木人员,乙某表示需要。 得此信息,林乐模立即询问甲某等人是否愿意跟乙某上山伐“疫木”,甲某等人表示愿意,双方当日下午便签订劳务合同。甲乙双方也达成调解协议,甲某等人放弃要求乙某支付在文滞留期间的生活费、来回路费诉求,双方和解。 【案件点评】 本案为一起充分发挥警调对接作用,由基层调解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联合调处成功的民事纠纷。公安派出所以往对此类民事纠纷案件的报警,都是建议报警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矛盾双方都缺乏一个都能信赖的沟通平台,很难心平气和坐下来谈,致使矛盾久拖不决,纠纷极易激化,给社会造成各种不稳定因素。 为纾解这一问题,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警调对接机制因势而生,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筑防线,把人民调解的“柔”和公安机关的“刚”有效组合起来,顺心气、解症结一气呵成,让纠纷双方既看到公安机关公信力,又感受到人民调解的个性化服务。 (文司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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