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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就2020年清明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1日至4月6日,全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骨灰撒海、生态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二、倡导通过家庭追思、撰文祭祀、网上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自4月1日起,区公墓管理服务中心开通网上祭扫通道,逝者亲属、朋友可以通过登陆网站进行线上祭扫,网址:http://59.110.48.181:8020。 三、以殡仪馆、公墓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清明祭扫,贵在心意,重在文明。为了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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