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3月25日,我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和区社会信用中心主要负责人就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安排、野外火源管控的有关规定和应急处置措施、祭祀用品管理和文明祭祀,以及对护林防火、文明祭祀进行信用奖惩等进行了发布。
森林防火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任何时候都不可松懈。我区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林区山场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其中,3月20日至5月31日则为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我区森林覆盖率高,林区面积大,林区内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尤其近期我区温度开始持续升高并时常伴有大风,将出现多时段的高火险天气,加之部分农村还存在烧秸秆、串地堰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现象,使得全区护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防火关键在防人,管火先要管住人。管住野外违规用火是减少和避免发生森林火灾最直接、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森林火灾危害,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彻底革除上坟烧纸、烧地堰等陈规陋习,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为加强防火工作力度,我区近期将重点加大对农村烧荒、串地堰的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对违法用火行为一经查处,将按《消防法》严肃处理。
清明节是传统祭扫日,也是春季护林防火的关键节点。往年,因封建、违规、不当祭扫行为引发的火灾案例时有发生,教训深刻。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清明安全文明祭祀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1月13日,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取缔封建迷信和超规格殡葬用品的通告》,明确我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冥币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超规格墓碑;禁止在公共场所抛撒冥币冥纸,焚烧冥纸、遗物和其它丧葬祭奠物品,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行为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坚决杜绝烧纸焚香等封建陋习,采用鲜花、植树、撰文、追思等方式,让清明回归清净与文明。
另外,今年清明节因防疫工作需要,区殡仪馆、公墓暂停开放,针对这一情况,区公墓管理服务中心开通了网上祭祀服务平台(http://59.110.48.181:8020),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平台免费注册建立祭祀纪念馆;在万陵园公墓购买墓穴的市民朋友可以通过预留的身份证登录网上祭祀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祭祀。此外,清明节期间,区殡仪馆、公墓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集体祭扫。
为倡导文明祭祀、严防火灾发生,区社会信用中心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护林防火、文明祭祀、豪华墓地整改信用惩戒措施的通知》,重申明确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在护林防火方面,针对焚烧垃圾、枯草树叶或其他废弃物,烧荒、串地堰等违规用火,分别给予扣减信用分5—50分,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信用等级降C级处理。在文明祭祀方面,对扬撒纸钱冥币、出售封建迷信用品、搞封建迷信、参与祭祀扫墓有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分别给予扣减信用分5-50分。在豪华墓地整改方面,对不按规定时间、不按标准拆除私建硬化超面积大墓,新建立碑安葬墓穴面积和高度超过规定标准,以及乱埋乱葬等违法殡葬行为,分别给予扣减信用分50—100分。另外,根据社会成员信用评价办法,对于举报违规用火、不文明祭祀等违规行为的个人,给予信用分10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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