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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到2020年9月3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我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时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 对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要求于2017-2019年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所有列入清理整顿行业的排污单位,须于2020年3月20日前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须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清理整顿的行业如下: 牲畜饲养031(生猪养殖除外,生猪养殖申领时限延长到2020年年底)、家禽饲养032、制糖业134、屠宰及肉类加工135、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乳制品制造14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酒的制造151、人造板制造202、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纸浆制造22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煤炭加工25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肥料制造262、农药制造263、合成材料制造265、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玻璃制造304、陶瓷制品制造307、炼铁311、炼钢312、钢压延加工313、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电池制造384、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电力生产441、热力生产和供应443、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环境治理业772)。 (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除上述行业外的所有行业,须于2020年9月2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登录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注册(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二)填报并公开信息 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还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属于登记管理类的企业,仅需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即可完成申领。 (三)提交书面申请 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证后执行 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期完成执行(守法)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信息等填报工作。 三、法律责任 对于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处理。 四、咨询方式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631-8805021 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登区大队:0631-8479029 五、其他说明 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申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202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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