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逐步恢复正常秩序,国外疫情形势不断变化,省外、境外来文返文人员逐渐增多,防输入、防聚集压力仍然较大。为充分发挥好群防群控作用,请广大市民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监督举报。 一、违反防控规定的三种情形: 1、居家隔离期未满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亲属擅自外出的; 2、私自接纳、容纳湖北等高风险区人员和从疫情严重国家来文返文人员,隐瞒不报的; 3、违反取消集聚性活动有关规定,擅自举办酒席、聚餐、聚会、聚众赌博等集聚活动的。 二、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三种情形: 1、村居(社区)卡口、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不扫描“公共场所出入登记系统”(二维码)自由进出的; 2、对居家观察点、室内公共场所等不落实消毒措施的; 3、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发放健康通行卡的; 三、无法完成扫二维码登记及未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集中居住及居家隔离未满 14 天的人员,公交、出租驾驶员均不得接载并第一时间举报。 请广大市民及时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631—8453589;0631—8451236 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
|
||||||||
|
copyright© 2002-2016 文登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编号鲁B2-20100020号 |
鲁icp备090749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