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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资源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以人才集聚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深化提升文登英才计划新增如下意见。 一、高端人才引进支持计划 1、鼓励引进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等高端人才。对入围威海市级以上产业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的,按申报层次给予最高3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由区委组织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2、鼓励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紧缺高端人才设立“高薪优岗”,大力引进专业技术过硬、从业经验丰富、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商业规则、财务知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企业全职引进相当于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以上层次的高端人才或支付年薪在30万元以上(金融企业年薪在50 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研发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经认定,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20%,每引进1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的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引进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等高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5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30万元的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累计补贴金额提高至50万元。(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企业家高端培训计划 1、鼓励企业家(指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新生代企业家)到知名培训机构自主参加高层管理培训,对单个培训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培训费用的20%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每个企业累计扶持不超过2次。 2、鼓励企业积极承办一定规模的“主题沙龙”活动,对邀请知名专家为文登企业家开展集中授课培训的,按照授课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由区委组织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负责实施) 三、社会化引才平台建设支持计划 加强与高校院所、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联合引才,为文登引荐并成功申报入选省“一事一议”“万人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外专双百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地区设立引才工作站,对人才引进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由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四、专题引才活动支持计划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海洽会”“英创会”等政府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组团赴海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与人才签订合作协议,且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经认定,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五、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 (一)本土名师培养计划 1、名师培养计划。对新纳入文登“七名工程”、威海“四名工程”、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的,培养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团队)每年2000元、3000元、1万元、2万元的教学研究支持资金。对评选为省特级教师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 2、文登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以名师培养为基础,以工作室建设为引领,加快培养储备各级各类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优秀教育人才的申报人选。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个左右,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资金支持。 (二)区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计划 1、从区外全职引进地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等优秀教育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在文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2、继续实施“文登教育特聘专家”支持计划,聘请国内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或管理团队来文登开展课题研究、研修培训和帮扶指导等工作,服务期一般为3年,服务期内,给予每个专家(团队)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按考核情况分期发放。 (三)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 对2020年以来首次在文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全职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双一流”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连续工作3年,在文登城区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加强人才和资金的管理使用 制定完善人才使用管理办法。名师培养方面,培养期签订培养协议,培养结束后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合同;全职引进的教育人才和重点高校毕业生,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合同。对培养、服务期内,未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流出文登的,3倍退还已经享受的津贴补贴、支持奖励资金等人才待遇。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完善报账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专项专用。资金只能用于个人购买图书、开展教学研究、外出学习培训等,不得挪作他用。 六、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 (一)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育 1、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医疗技术高、科研能力强、团队精神好、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人才,不断提升文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对新获批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分别给予专科建设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2、鼓励文登二级及以下公办医疗机构引进全职工作的紧缺人才,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中级职称满五年的紧缺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每月发放最高5000元的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在文登工作满3年且在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 3、对定期来文登二级及以下公办医疗机构坐诊的市级以上医疗专家或团队,每年在文登坐诊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经认定,给予所在单位最高10万元的资金补助,每年最多支持20个。 4、首次到文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就业的全日制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科毕业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月享受500元工作补贴,期限6年。 (二)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 1、对2019年以来首次在文登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参照《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度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博士、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还可享受以下待遇:连续工作3年,在文登城区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对2019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合同期内连续发放5年。 (三)加强人才使用管理 签订培养、服务合同,对规定期限内,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流出文登的,至少3倍退还已经享受的津贴补贴、支持奖励资金等人才待遇。 七、特殊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 因岗位特殊需要聘用的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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