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海生 通讯员 刘凝筱 叶畅)近日,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山东颐阳酒业有限公司、威海宏利客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发放2019年度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补助金额共计24.5万元。
为贯彻落实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健全就业长效机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019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工商、征信、社保数据对比方式,核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考勤机等方式复查审核,最终明确了11家企业的25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岗就业符合申报条件。
据了解,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申报人员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在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存在有效的就业困难登记认定信息;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从事全日制工作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新增人员须是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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