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1月7日,记者从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我区重新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较去年大幅扩大。
依据《通告》规定:重新划定的禁放区域扩大至文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S202省道(福海路)以西区域,这些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均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范围(包括所有乡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可处以25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另外,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为他人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公职人员或中共党员违反本《办法》,除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被纪检监察部门约谈。
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公安部门在2019年11月发布了公告,并组成了评估小组,对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风险点进行评估,《通告》制定前,还通过入户走访、公示公告、调查问卷、召开听证会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调查结果显示,98%的市民支持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为确保禁放烟花爆竹令行禁止,区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大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打响烟花爆竹禁放攻坚战,制定了周密的管控方案,成立了快速反应作战小组,在全区各主要街区不间断巡查,发挥各级视频监控中心、无人机等技术装备的作用,实现精准处置、快速处置。区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还将开展联合检查,对查获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及时清扫废弃物等行为,进行严格依法处理,并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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