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区总工会了解到,威海市及文登区2019年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申报工作已启动,到11月25日结束。
此次申报范围及条件分两个类别。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19年11月25日,可累计计算)。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毕业。
本科毕业生:2018年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19年11月25日,可累计计算),含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其中,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另外,博士硕士还可申请住房补助。
按照原《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5〕6 号)有关规定,已申领过住房补贴尚未期满,或2018年度因不符合社保缴费条件未能申领,截至2018年12月28日缴费满12个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住房补助。2018年以后来我市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该住房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500元住房补助,可连续发放3年。 (纪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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