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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海生 通讯员 高 晶)近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等18个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的对象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其严重失信、失范行为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等9项内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社会保险领域相关失信人单位信息,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备忘录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招录(聘)失信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和稽核的频次、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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