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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精致城市·如画文登”建设,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不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2019年8月下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型立柱广告拆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此次拆除工作涵盖全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大型立柱广告。 二、拆除时间 按照“谁审批、谁告知,谁设置、谁拆除”的原则,自即日起到2019年9月30日,由各镇街、职能部门组织广告产权人对所属范围内的大型立柱广告进行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三、处罚措施 对拒不拆除大型立柱广告的产权单位或个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最高额度予以罚款;对阻碍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党员、公职人员拒不拆除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处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区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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