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7月1日起,按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和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8家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为期1年。我区宋村中心卫生院、大水泊中心卫生院均为全市首批“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单位。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且非治疗期间不需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
据悉,“中医日间病房”费用结算有三个要求。“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按一次普通住院结算,起付线不连续计算,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且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辅助检查费用一并纳入该次费用结算。对应在门诊实施的针灸类治疗以及入院前发生的检查和化验费用,不得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结算管理。符合“中医日间病房”管理的治疗病种,适用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办法,其中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不得收取,原实行定额结算的病种,纳入日间病房后,其结算金额按原定额扣除相应的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后的金额结算。参保人员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应将医疗费用实时上传,出院后一个月不得再次进行日间病房治疗。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确因病情改变需退出中医日间病房管理的,按原结算方法结算。(于海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