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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缴费中断的问题。 三、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 5、退役士兵在本统筹地区以外有缴费的,需提供异地参保缴费(含异地转出在本地未接续)的材料。 五、受理办理指南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原安置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2、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六、受理办公电话、办公地址 文登区专班电话:8253977、8472013 地址:文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文登区米山路69号,交通局一楼东)。 各镇(街道)专班电话: 龙山街道8361362 环山街道8188523 天福街道8930306 金山管委8361074 文登营镇8664508 大水泊镇8641208 张家产镇8731066 侯家镇8727066 界石镇8533628 泽库镇8781096 高村镇8760106 泽头镇8822461 葛家镇8880972 米山镇8879830 宋村镇8892067 威海市文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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