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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情况下,继续提升民生支出保障标准,提高百姓幸福指数。 增强居民医疗保障水平。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500元/人提高至530元/人,为342567人拨付补助资金1.82亿元,有效降低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并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我区居民病有所医。提升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120元/人月提高至130元/人月,共需发放养老补助资金1.7亿元。 助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补助标准由55元提高到64元,补助资金3442万元,有效建成保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提高城乡低保人群基本生活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580元/人月提高至6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4500元/人年提高至4800元/人年,进一步加大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力度。改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状况,农村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原5850元/人年提高至6240元/人年,全年共计需发放基本生活及护理补助资金2400万元。 (于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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