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 超 通讯员 孙文玉)日前,区人民法院高村法庭审理了一件特殊的离婚案:当事人一方在海外无法出庭,高村法庭通过微信远程视频开庭,实现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零距离沟通,解决了当事人的应诉难题。
在区人民法院高村法庭,原告通过手机微信向远在国外的被告发出了视频邀请,主审法官首先核实了当事人身份信息,让双方当事人相互确认了身份,并通过视频再次明确了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愿,确认了被告法律文书代收人与代收地址。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就婚姻关系结束、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等问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全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法庭当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确认收到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高村法庭庭长于涛介绍,以前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在国外有两种方案,一是需要本人亲自回国应诉,二是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出具当事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对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处理意见书,且需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驻外大使馆认证。现在通过“微信庭审”远程视频开庭,实现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零距离沟通,降低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提高审判效率。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现代化科技应用、推进源头治理、提升司法效能,现已建成科技法庭29处,覆盖率达100%,实现了庭审过程的数字化和司法的现代化;建成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区域,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监控,数据自动保存备查;为实现司法阳光化助力,科技法庭每庭必录,并通过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完善网上办案系统与公开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快推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
于涛说,“微信庭审”作为一种新型庭审方式,突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长距离往返法院的诉累,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