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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上出现关于房屋登记办证的有关言论,现就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已持有的房权证和土地证继续合法有效。 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土地证标注划拨的房屋,不买卖交易,主动要求变更土地性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仍执行原政策标准至2019年12月31日。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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