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纪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党员酒驾问题。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遵纪守法,现将6起党员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个体经营户王宏伟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9月23日16时21分许,王宏伟饮酒后驾驶鲁KC931D号牌小型轿车,沿文登区秀山路向东行驶至圣海路岗东侧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王宏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79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王宏伟开除党籍处分。
环山街道办事处兴隆社区王军舰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0月28日20时40分许,王军舰饮酒后驾驶鲁KT7115号牌小型出租车,沿文登区龙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建材城岗南侧100米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王军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48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王军舰开除党籍处分。
宋村镇山西村林新波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1月27日19时许,林新波饮酒后驾驶鲁KZH838号牌小型轿车,沿20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文登南岗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林新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3.33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林新波开除党籍处分。
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运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郑海刚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18日19时45分,郑海刚饮酒后驾驶鲁KC373Z号牌小型轿车,沿文登区峰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峰山路西首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郑海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19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郑海刚开除党籍处分。
文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公益岗)刘卫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2月25日20时许,刘卫东饮酒后驾驶鲁KSH318号牌小型面包车,沿文登区珠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与龙山路交叉路口西侧时,小型面包车发生自燃,后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刘卫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3.51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
山东芸祥绣品有限公司退休职工王广平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3月24日16时许,王广平酒后驾驶鲁KJL869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文登区天润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天润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西侧与他车发生碰撞。经鉴定,王广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02mg/100ml,属醉酒驾驶。区纪委给予王广平开除党籍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既是对个人及家庭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和对纪法尊严的践踏,为党纪国法所不容。2017年以来,区纪委先后4次专题通报党员干部醉驾问题21起21人,并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党员干部酒驾情况有所好转。前车之鉴在前,但上述6名党员仍思想麻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认真组织学习醉酒驾驶案例通报内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不越违纪违法“雷池”半步。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决不能让“好人主义”害了党员干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不力,要“一案双查”。凡是在2018年以后发生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其所在党组织是否履行教育监督和管理职责;对履责不到位的党组织,将严肃问责,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