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督促摊主遵守摊点规定,诚信经营。(丛 琳 张宁宁 摄)
本报讯(记者 丛 琳 通讯员 丛 林 张宁宁)随着樱桃、桑葚等时令水果陆续上市,为避免造成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今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中心城区共设置8处免费的季节性惠民摊点,方便果农摆摊售卖水果。
据了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连续两年在城区合适位置设置季节性惠民摊点,果农可以选择就近的摊点售卖,既满足了果农的销售需求,同时也为想购买新鲜自产水果的市民提供了方便,实现了“互惠、共赢”。这8处摊点具体位置为:峰山路与北山街工商银行交界路南、环山路五里头医院大门东至155号灯杆、圣经山路阳光家家悦北,97号灯杆至保险公司门前、龙山路双龙桥与河滨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米山路龙河一期立健医药门口至家家悦门前、马山路桥南头路西,23号灯杆至北路口、昆嵛路大润发东侧,焰上宴店前至路边石、河佑路柳林桥头至北50米。
“惠民摊点”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有自产自销需求的果农设立的临时性摊点,果农在此售卖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化减少果农销售成本,切实减轻果农的负担。同时,在惠民摊点经营的摊主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要自觉主动维护好摊点周边卫生,不能乱扔果皮,不能利用喇叭、音响等设施招揽顾客,要听从执法人员的劝导,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
“惠民摊点”的设置时间截止10月20日,非自产自销的商贩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得进入经营,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规范整治,共同维护好市容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