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灿 通讯员 贺军鹏)日前,记者从区财政部门获悉,到今年年底,我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每年每户可获240元或48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为发挥孝善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孝善养老的传统美德,提高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的生活质量,我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开展“孝善养老”补助工作。根据规定,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也是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的,经本人申请,符合政策认定范围的,可作为补助对象享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赡养人实际给付的赡养费金额分为两档:赡养人给付被赡养人的赡养费总数达到1200元/年以上(含)、不足2400元/年的,按240元/年/户的标准补助被赡养人;赡养费总数达到2400元/年以上(含)的,按 480元/年/户的标准补助被赡养人;赡养人有赡养能力而贫困户自愿放弃赡养费或年赡养费总数达不到1200元的,不予补助;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都是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的按二档标准直接给予补助。享受“孝善养老”补助可按程序向村“两委”提出补助申请,对弄虚作假、未实际给付赡养费或贫困户放弃赡养费的,要追回贫困户当年实际领取的补助资金。
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表示,孝善养老活动充分发挥子女孝敬老人的主体作用,政府因势利导、搭建平台,引导而不包办。镇街、村“两委”负责向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子女进行政策讲解,让贫困老人的子女自觉参与到尊老孝老活动中,弘扬赡养贫困老人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