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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玮祥 通讯员 林超 马富莉 “每年不过100块钱,本来是抱着没事保平安心态买的保险,没想到前段时间骑车摔伤了右手,到门诊治疗后凭单据就得到了1929元的赔偿,而这些是职工医保无法报销的。”家住环山街道65岁的姜忠明(化名)告诉记者,而他所说的这份保险就是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据了解,自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广实施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仅2018年全区共有3.2万人投保200余万元,2000人次获赔,赔款总额达180多万元。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银龄安康工程”的实施,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为老年人发生意外提供“保护伞”。 据中国人寿保险文登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险种保额分50元(每人最多可保两份)和100元(每人只能保一份)两种。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公园、公厕等发生意外;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火灾和燃气、食物中毒等日常生活磕碰(例如常见的开水烫伤、火灾烧伤、走路跌倒、交通事故、动物致伤、歹徒抢劫致伤等)均按保险责任规定负责赔偿。 “因为手续齐备,事由清晰简单,所以我当天申请,当天就到账了,共报了1929元。”姜忠明的儿子说,因意外伤害去门诊看病,一般医保不会报销,这份保险正好填补了空白。 据工作人员介绍,“银龄安康工程”是对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等意外伤害空白区域的强力补充,其中使用本人医保卡门诊治疗、医保过桥费、门诊与住院治疗、意外死亡和意外伤残等均属报销范围。此外,医保、商业保险、公费医疗、大病救助、交通事故、老年人护理险与其都无冲突。其保险期为1年,每年投保一次,其中,意外医疗费用最高3000元,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最高保险金额10000元。 另外,“银龄安康工程”作为一项政府搭建平台、保险公司提供服务、老年人获得保障的一项民生工程,其保险项目有政府出资和个人自付费出资两种类型。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为1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期一年,期间如因意外产生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000元,导致身故、伤残,最高赔付3000元。去年,我区拨付139余万元,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约14万名60-8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购买了一份“银龄安康”保险。 “发生意外时拨打95519报案,治疗结束后,持出院小结、发票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前往中国人寿营业网点申请报销。”人寿保险的理赔员还为姜忠明算了一笔账,“老人家一共有两份意外保险,一份是自己购买的100元保费保险,另一份是政府为60周岁以上老人统购的10元保费保险,在理赔时,这两份保险叠加,根据其提供的2500余元门诊医疗费单,最终报回1929元。” 为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今年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协理员的作用,逐级培训骨干,逐户送明白纸,强化宣传效果。同时,突出“德行天下 感恩父母”这一主题,在机关、学校、社区、村庄发放宣传单,倡树为父母办一份保险的风气,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 与此同时,为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各镇街民政部门充分调动各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向村民讲解“银龄安康工程”的意义和优势,并注重做好理赔工作,由镇街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双方的沟通工作,强化理赔服务,提高理赔速度,赢得投保人对政策的信任与支持。 目前,2019年“银龄安康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全区50-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参保,可以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投保,参保时间截止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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