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 通讯员 徐婷婷 周媛媛)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我区将对15处镇级公益性公墓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按照区级公墓、镇(街)示范公墓等不同档次标准拨付。
自去年以来,我区以荣获“全省殡葬综合改革示范县”为契机,破除瓶颈障碍,遏制陈规陋俗,倡树文明新风,推进包括节地生态树葬区在内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了满足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双赢共进。目前,全区各镇街均全面建成5000穴位以上的节地生态树葬区,建设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树葬区四周栽植有龙柏、侧柏、紫薇、黑松、樱花等绿化苗木,力求达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环境优雅的效果。
倡导绿色殡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移风易俗工作的重点。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提倡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和支持公民采用海葬、树葬等方式安葬。”为此,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新要求,针对殡葬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倡树文明新风。
我区还将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对象予以补助。据区殡仪馆主任谭洪忠介绍,凡威海市户籍居(村)民死亡后不保留骨灰的,或将骨灰撒海,或以树葬、花坛葬、壁葬方式安葬的逝者亲属,补助标准为不留骨灰的每例补助1000元;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每例补助800元。目前,我区不保留骨灰的比例达到14%以上,骨灰寄存、生态节地安葬方式采用比例也逐年提升,全区生态节地安葬率达到3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