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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近海管理,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对近海管理秩序开展集中整治。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由区海洋发展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各镇街共同参与、实施,重点开展以下四项专项行动: (一)开展近海养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非法圈占海域、沙滩或岸线等公共资源谋取非法利益,人为制造矛盾纠纷,扰乱正常管理秩序,阻挠公众正常亲海观光旅游活动等现象。 (二)开展偷捕盗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非法制造、销售(含电商渠道)、储藏、运输“地笼”、无证“老牛网”等违禁渔具,使用“地笼”、无证“老牛网”等违禁渔具盗捕野生渔业资源现象;在养殖海区盗窃他人养殖海珍品、养殖设施、养殖物资等现象。 (三)开展渔市交易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在渔港码头、水产品批发或农贸市场、集市摊点等渔市交易场所扰乱公平交易秩序或从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敲诈勒索等非法活动的“渔霸”“港霸”“市霸”等现象。 (四)开展监管队伍集中整顿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公职人员与执法监管对象存在不当利益关系甚至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现象。 二、所有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其背后“保护伞”,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活动,在2019年4月5日24时前主动交代问题或投案自首,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争取宽大处理。逾期拒不主动交代问题或不投案自首的,查实后将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置,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公安局、海洋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警二大队及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全力参与本次集中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问题摸排清楚、整治到位。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禁从事或参与任何扰乱近海管理秩序的活动。 四、社会公众如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对公职人员有关职务违纪违法问题,亦可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1、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举报电话:110;邮寄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甲59号。 2、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举报电话:0631-3581399;邮寄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山东路甲86号。 3、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631-8983496;邮寄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圣经山路61号。 4、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631-8987028;邮寄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105号。 5、山东海警第一支队第二大队,举报电话:0631-7382237;邮寄地址:荣成市石岛管理区黄石路99号。 特此通告。 威海市文登区近海管理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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