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灿 通讯员 刘凝筱 叶 畅)日前,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自4月1日起,我区“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开始,将于4月30日结束。区人社局将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助力群众一次办好。
以往,灵活就业补贴办理程序是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复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今年申请,只要由本人携带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卡)、《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或《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就可申请(威海市内非文登籍户口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到人力资源市场申请)。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实行“首次申请、连续补贴”方式,即首次审核通过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状态、银行账户等情况不变时,无需每年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此外,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度的补贴期限也有所调整,补贴年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年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但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等9种情形的,不在补贴范围。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如果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38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