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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城区主干道悬挂横幅。 (丛 琳 曾 毅 摄) 执法人员正在向商户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 (丛 琳 曾 毅 摄) 本报讯(记者 丛 琳 通讯员 曾 毅 吴长利)为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3月27日上午,区商务局组织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管、公安、天福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义乌市场周边的违建对象逐户发放《关于开展城区、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通告》,明确依法查违的程序、步骤,说明依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劝导违建当事人尽快履行自行整改义务。 记者在义乌市场A区一家五金店铺门口看到,违建当事人在人行横道上擅自建设了一处铝合金板房,用来储存货物,板房外被铁架围得密密麻麻。执法人员表示,该处违建没有经过任何的报建手续,面积达70平方米,被当事人当做仓库使用,属占用公共空间的违建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商户王某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在4月15日前自行拆除整改。 据了解,义乌市场部分业主占用公共空间,在通道公然“圈地”搭建、用铁皮搭建棚子“划”入自家店面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市场整体规划建设和形象。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业主做进一步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鼓励当事人自拆,提高群众对此次行动和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尽力减小工作阻力。 3月20日,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镇街、部门纷纷行动,第一时间做部署,紧锣密鼓抓落实。 区商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拆违治乱相关工作,成立拆违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并协调义乌市场管理方设立拆违治乱专项工作办公室,抽调商务部门4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义乌市场周边拆违治乱工作。 3月25日下午,区商务局召开天福办、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规划、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拆违治乱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要求,将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区商务局专门制作10幅宣传标语悬挂在市场周边,广泛宣传造势,对周边的经营业户发放区政府专项拆违治乱通告并进行耐心劝导,全面提高群众、尤其是义乌市场和家家悦周边的经营业户的知晓率和主动拆除违建的自觉性。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组建了沿街商铺业主微信群,目前有在群业主200余人,在群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时间节点,广泛告知拆违的重要性,要求各位业主全力配合。”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王伟告诉记者,针对拆违工作,他们明确工作思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沿街主干道悬挂横幅30余条。“下一步,我们将召开金山管委、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席会议,抽调机关干部组成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直接面对业主做思想工作,确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王伟说。 天福街道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组织辖区派驻单位和村居社区负责人研究治理举措,召开了相关村居拆违建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制作了60条横幅在10条主要街道两侧悬挂。“对于违建,我们有决心和信心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塑造良好的城乡风貌。”天福街道副主任娄泰榛掷地有声。 龙山街道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造势,在龙山路、河佑路、昆嵛路等城区主干道两侧悬挂40条横幅。利用横幅、宣传栏、发放一封信等宣传方式开展防违宣传,形成浓厚的防违氛围,让广大居民知晓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及上级部门对防治违法建设的决心,形成强大合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的高压态势,按照整治要求,联合工商、公安、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发放告知书,让违建业主自行整改,对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统一实施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零容忍’。”龙山街道副主任王文广说。 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电视、报纸发布《关于开展城区、镇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通告》,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主导作用,确保治违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制作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各界和沿街商户发布违建治理信息,解答群众疑惑,微信点击量达1.4万次。各镇街、部门共悬挂条幅350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大型电子广告屏12块、沿街商户LED显示屏68块进行滚动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打击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威海提出的“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如画文登”建设,持续改善城市整体环境秩序,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城区主要干道两侧违建清零活动实施方案》,自3月20日起至6月底,在城区全面开展沿街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按照违建治理要求,共摸排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违建696处。其中,天福办92处,环山办97处,龙山办74处,开发区管委173处,文登营镇8处,义乌市场周边252处。整治路段主要包括米山路、文山路、豹山路、珠海路、广州路、柳营街、云龙街等主要街道及义乌市场周边。据了解,从3月20日起至本月底为宣传造势和摸底排查阶段;从4月1日至4月15日为下发通知和动员整改阶段;从4月16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拆除阶段。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镇街负责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联合惩戒。 “不破不立,拆除违法建筑,既牵扯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又牵涉违建者的眼前利益,其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要干事先造势,为啃下这块‘硬骨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行动伊始,我们就紧锣密鼓拉开宣传攻势,把违建行为的危害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基杰表示,他们将精准施策、狠抓落实,以啃“骨头”、拔“钉子”的攻坚破难精神,采取联动执法、包片负责、挂图作战予以强力推进,确保全部销号完成,改善城镇容貌品质,优化发展环境,助力“如画文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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