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丛 琳 通讯员 于 琦 慈彬彬)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途径,预付卡消费模式在很多服务行业盛行。但由于其管理方式和其他消费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别,而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方面的内容较为欠缺,监督管理机制也不完善,在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针对所有内容进行详细的规范。同时,在预付卡的出售以及使用等环节均没有相关条款进行约束,这使得在实际预付卡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商家或客户责任归属不明确、不合理条款处理困难造成消费者后期维权困难等情况。
市民宋女士就遭遇了一起因预付款消费造成的纠纷。她到消协投诉说,自己在某养生会馆办理的养生卡,因经营者跑路,无法继续使用。经调查,该会馆经营者系故意携款跑路,跑路前几天还在“疯狂”吸纳办卡。由于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依据法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无法受理,工作人员已建议消费者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寻求公安机关的配合。
综合分析去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受理的多起预付卡消费纠纷,不难看出,消费者通常会遇到以下几点问题:
终止消费退卡难。消费者一旦办卡充值,就无法轻易退卡终止消费,如果不能在有效期内消费卡内金额,也很难办理退款。
商家承诺兑现难。消费者受商家的高额折扣优惠、免费体验、周到服务等吸引而办理消费卡后,发现很多商家的承诺却变成“空头支票”。
服务质量保障难。消费者持卡要求商家提供承诺的服务时,经常遇到服务人员不按约定时间到位,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现象。
消费维权举证难。多数预付款消费未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仅做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没有详细明确的约定,消费者处于“空口无凭”的尴尬地位。
经营倒闭追偿难。部分经营场所突然关门停业;有些店铺经转手后新的经营者不承认原来的优惠协议,不提供服务更不愿退款;还有些经营者以极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预付款后,短时间内携款“蒸发”,恶意诈骗。
在此,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办理预付卡时,要仔细查看经营者的实力和经营状况,对商家的消费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尤其注意有关限制性规定,并保存好收据、发票等相关单据。不要选择预付款数额过多、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建议阶段性、短期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等书面材料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