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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 静 通讯员 崔书志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定和谐的新春佳节,我区警方多措并举,全警参与,相继开展春运安全检查行动、社会面治安清查集中行动、禁放烟花爆竹“警灯闪烁工程”、打击侵财类犯罪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环境。 家人盼团圆 交通安全记心间 春节期间,大多数朋友“能开车就不会选择走路”,走亲访友、置办年货用车需求也增多。行车安全虽是老生常谈,但却十分必要。冬季,低温冰雪等因素导致用车环境恶劣,开车出门前,一定要做好车辆检测和保养,包括检查好车辆蓄电池的情况;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温度情况,及时更换对应标号的防冻液;要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及时更换。 春节回家,归心似箭,需要长途驾驶的市民一定不要超速驾驶、拒绝疲劳驾驶,建议大家连续驾车最长不要超过一个半小时,以便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春节期间,市民往返城乡过年、走访亲友,交警提醒,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不可人货混装、不可开斗气车,亲朋好友聚餐后,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遇到雪天,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前方道路交通状况,提前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平安驾驶。 禁放烟花爆竹 自觉遵守全民参与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从王安石的《元日》诗中,我们能体会到过年放鞭炮的历史由来已久。但从今年1月1日起,这一传统习俗开始退出城市。 《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中对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划定为:威青高速公路以东、以南,虎山路以西,圣海路西、小嵛岭水库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威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办法》还规定: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不管是否在禁放区域内,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处以25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如果是公职人员或者共产党员违反本《办法》,除了会被处罚外,还可能会被纪检监察部门约谈。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我区警方举行禁放烟花爆竹“警灯闪烁工程”启动仪式。春节期间,将全警全力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公安民警取消休假、全员上岗、24小时备勤,按照“有警出警、无警巡逻”的要求,在禁放区域内开展动态巡逻,综合运用警车巡逻、小区监控、无人机巡查、高点监控巡逻等多种手段,联合环卫工人、居委会干部、小区保安、治安志愿者等多种力量,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发挥公安检查站的作用,对进入禁放区域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保管好财和物 欢欢喜喜过新年 岁末年初,人财物大流动,不论是在返乡途中,还是在外出游玩时,切记做好钱财物的保管措施。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区警方将采取重点区域巡逻、警力驻守、监控巡查等方式,加大治安复杂区域的防范力度,严厉震慑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市民如需长期外出,离家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紧锁好,贵重财物要妥善放置,家中不可存放大量现金,尽量存在银行中做到现用现取;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时,要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现在各大商场、超市入口处,都安装了厚重的防寒帘,市民在掀开门帘前要注意身边是否有行为异常的陌生人, 要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放在上衣内侧口袋,提包或背包要放在胸前环抱,不给窃贼可乘之机。 另外,如果有市民接到自称是亲友的电话或者在QQ、微信上收到朋友借钱的信息时,请不要急于转账,要先拨打对方常用联系电话或当面确认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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