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落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主体责任,保护患者消费合法权益,文登区人民医院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品牌,医院消费环境安全度、满意度和社会公众认同度有显著提升。 ■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常用药品、检查项目价格公开并真实有效、质价相符,无虚假宣传和其他欺诈行为。 ■ 在院内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消费投诉服务台,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投诉处理。出现消费争议时,做到一般性消费投诉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一般性消费投诉自行和解率达到90%以上,有效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 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通过院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着力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放心消费各项标准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在放心消费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文登区人民医院将秉承消费者至上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树立榜样,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贡献自身的力量。 |
|
||||||||
|
copyright© 2002-2016 文登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编号鲁B2-20100020号 |
鲁icp备090749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