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 凡 通讯员 毕圣杰)近日,领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李先生来到区人社局,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称监察大队)送来“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并代表几十名农民工对监察大队表示感谢。
2015年,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称,文登某工地负责人蔡某拖欠工资,且蔡某失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确定蔡某共拖欠44名农民工工资55万余元,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共同到蔡某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兴化市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工资,蔡某未按期支付工资。因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分局南海指挥中心。经网上追逃,蔡某被抓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蔡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期间蔡某筹款交纳了全部工资款。
2018年11月14日,区人社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在人社局维权调解中心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了发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农民工人员信息,确认工资金额,现场共发放农民工工资37万余元。未能到现场领取工资的农民工,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发放。至此,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