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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5年,27岁的金哲宏被认定是一起杀害女青年案的凶手,案件5年间两次再审,法院四次判处金哲宏死缓。截止到目前,金哲宏被关押23年。 自动播放开关 自动播放金哲宏被关23年后宣判无罪 亲人送去全新衣物
金哲宏家属和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 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 关天舜 11月30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金哲宏一案,金哲宏无罪释放。 宣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审判长告诉金哲宏,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后4次被判处死缓,在监狱服刑至今。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4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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