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会同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葛家镇生格庄附近开展首次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后,这样的联合执法将呈常态化、制度化。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将治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治超工作力度,采取定点、流动、货物源头联合执法及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其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检查车辆装载情况和车辆改装情况,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对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超过公路、桥梁标明现在标准的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实施处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将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将定期汇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以及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该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且违法情况严重等行为,对当事人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依法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牛燕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