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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 通讯员 姜明君)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十二类人员。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但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采集对象需自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根据户籍所在地镇(街)的采集时间安排,有序地到指定的信息采集点进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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