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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如画文登”,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从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由区镇街、综合执法、公安、国土、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违法建设联合治理行动。 二、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当即查封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改正;对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据《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采取强制措施或予以强制拆除。 三、对已经建成使用的违法建设行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上述第二、三项中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并按照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最高额度予以罚款。 五、违法建设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对党员、公职人员进行违法建设或拒不整改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作出处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区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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