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赛明建 通讯员 姚有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多证合一” 改革,自6月30日,我区全面实施“四十五证合一”。目前,我区已核发“四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480份。
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将首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本次“四十五证合一”改革在“三十一证合一”基础上,增加了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旅行社企业设立服务网点备案等14项涉企证照事项。对于已整合的证照事项,企业不需要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数据就会推送到相关部门,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了企业重复提交材料,节省了企业时间和精力,节约了办事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已经在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事项登记、备案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以及换领营业执照。
同时,7月1日起,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企业设立登记时一并填写“多证合一”和商务备案等信息,信息将自动提交企业登记部门和商务部门。企业登记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商务备案机构对商务备案信息进行审查,通过手机短信或在线告知企业商务备案办理结果,进一步方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