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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关怀力度,区财政投入资金15.98万元,为1598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购买商业住院护理保险。 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具有我区户籍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均纳入参保范围。参保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将不再享受免费入保。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00元,由财政全额承担。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必须接受合理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每次在公立医疗机构实际合理住院天数给予对应护理等级的护理日额津贴,其中特级、一级住院护理津贴每天200元,二级住院护理津贴每天150元,三级住院护理津贴每天100元,年赔付期限最高为90天。 (于金光 张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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