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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姚 灿 通讯员 田振华)连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物管办、各街道及区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临街违规集装箱清理整治活动。 7月27日,联合执法组来到圣经山路、昆嵛路、马山路、横山路等地,对主次干道两侧违规设置的集装箱逐个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搬迁。 据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介绍,自行整改时间截止到8月5日,逾期不自行整改的,将采取联合执法措施予以强制搬离,并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据了解,违规设置集装箱是个别业主私自停放,用来对外出租经营、物品仓储等,不但侵占公共用地,影响周边市容秩序,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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