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财政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区对特困群体保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困群体的保障水平再次提高。
今年,我区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由原来每年3850元提高至4500元,共涉及5300余人,财政年需支出资金2300余万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再次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方式不再执行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和工作人员经费标准,改为基本生活标准和集中供养照料护理标准。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850元,集中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按自理每年3297元,半自理5495元,完全不能自理的1099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助,财政共需支出2400多万元。
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提高,救助范围扩大。同时,将门诊慢病支出纳入救助范围,共计对1351名重点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442万元。区财政还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共为12398人发放补助资金410余万元。其中城乡低保、五保及孤儿补助资金330余万元;1-2级重度残疾人补助资金78.4万元。
在此基础上,我区还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享受生活补贴人员范围为低保中1-4级残疾人,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享受护理补贴人员范围为所有1-2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2018年需对2000余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共需投入财政资金240余万元;需对4500多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需投入财政资金440余万元。 (吴卫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