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7点,南通中院执行小组来到南通开发区东方大道166号的土地现场。这块土地原先属于江苏楷铖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因为涉及19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楷铖集团欠下7000多万元的债务。今年6月,法院对面积近6万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司法拍卖,南通昇鹏物流有限公司以3898万的最高价竞得上述标的物。2018年7月19日,本院与南通昇鹏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但是土地虽然拍卖了,却因为被两对夫妻长期占据,导致无法腾空交付。 执行小组上午到达现场时,居住在这里的住户情绪非常激动,大声叫着自己没有义务配合执行,因为公司还欠了他们不少钱,搬走了没人能补偿他们的损失。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一大家子都居住在这个临时搭建的房子里,还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家里有孩子还有老人,房子周边养起了鸡。执行法官介绍,原先住在这里的是负责看门的老夫妻,但是法院张贴了搬离公告后,为了对抗执行,老人的家人也陆陆续续搬到这里居住,还开起了汽车修理厂。法院调查发现,这些人在南通有固定的居所。法院最后将这家人的户主带回法院,继续沟通。执行法官表示,户主所称的债权债务并没有经过司法确认,法院无法根据其口头的表述来维护其权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拍卖成交物品的实际控制人拒不搬迁,法院可以依法发出腾空令,限期搬离,若不予以配合,法院可进行强制腾空。现场还留下不少执行法官、法警,为下一步腾空做准备。 
另一户的腾空则相对顺利,记者来到现场时,搬家工人已在对屋内的家具设施进行搬离,法官也在不断提醒搬家工人小心搬动,保护住户的私有财产。现场法院还调来了吊车,用于搬离集装箱,腾空物品。法院专门找了一个存放物品的地方,并张贴公告,通知住户自行来取。法官介绍,住户此前之所以抗拒搬迁,是主张自己建了一个围墙,搬迁损失无人赔偿。但是经法院了解,这面围墙并没有得到土地使用权人的承认,住户已通过起诉来维权。经过法院多次耐心沟通,住户目前同意搬离。法官表示,住户想要主张权利,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不能通过一两次谈话来跟法院讨价还价。非法占用别人的土地,损失只能是自己承担,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