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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 静 通讯员 王艳苓)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6月15日起,我区继续放开公立医疗机构3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 据了解,此次放开的项目主要为市场竞争充分和个性化需求较强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涉及会诊、体检、家庭巡诊、家庭病床等13个大类。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此次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后,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放开项目的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的基本稳定。同时,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将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方便病人自主选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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